此前在楊絳努力叫停拍賣錢鐘書及其家人書信期間,文學界人士紛紛聲援楊絳。中國作家協(xié)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,書信不同于一般物品,其內容的著作權仍屬于寫信人。在作者明確表示反對的情況下,拍賣私人信件涉嫌侵害作者的著作權、隱私權及名譽權,如開此不良之風會對作家之間的文筆交流帶來不利影響。
北京和銘律師事務所主任邢萬兵律師也認為,書信屬于原創(chuàng)作品,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,問題的復雜性在于書信作品的著作權與物權處于分離狀態(tài):收信人享有信件物權,有權處置信件,但前提是不得侵害他人權益,“名人信札拍賣還得考慮一定道德底線。”
事實上,名人手跡在業(yè)內一向被看好,雖曾引發(fā)一些糾紛,但成交價格卻一路攀高。談及原因,職業(yè)拍賣師季濤在接受記者穹檬北硎荊首先這些手稿很難被發(fā)現,其次它們一般蘊含了很多信息,比如當時的v史或一段故事,能夠折射名人所處時代。此外,有些手稿信札還具有書法價值,因此拍出高價實屬正常。
“錢學”研究學者、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謝泳表示,名人信札都是v史的孤本?!皫缀醪豢赡苡腥藭ブ貜蛯懲环庑?。由于皆為發(fā)乎情之言,一封信往往成為解讀v史的一把鑰匙?!?/P>